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和《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第三阶段我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8人。
说明: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和学院综合考核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专业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为准。
二、招生方式
我院第三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普通招考三种招生选拔方式。
三、招生学科
招生代码 | 学科名称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0822Z3 | 生物质化学与材料工程 |
四、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
(一)“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
2. 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3. 第一学年结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全部课程,且课程成绩达到优秀;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5. 各年级申请条件: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上1、2、3、4条件。
(2)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1、2、3、4条件外,已通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展顺利,且完成情况良好,具体学术成果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发表或者录用1篇北大核心论文(不含增刊),或1篇由SCIE或EI(不含会议论文)之一收录的论文(要求在网上能查到DOI号或提交杂志社录用通知书);论文署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持证)1项。
③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竞赛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者省级竞赛二等奖首位,竞赛名录参考最新《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目录》列表,不在其中的获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④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需提供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
6. 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在硕博连读选拨范围内。
(二)“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当年,申请人硕士研究生毕业未满两年(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近五年来从事报考学科研究工作并取得相应成果,具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不含增刊),或1篇由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之一收录的论文(论文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前见刊);论文署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持证)1项。
(3)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竞赛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者省级竞赛二等奖首位,竞赛名录参考最新《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目录》列表,不在其中的获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4)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
(三)普通招考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有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2)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近五年来从事报考学科研究工作并取得相应成果,具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至少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不含增刊),或1篇由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之一收录的论文(论文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前见刊);论文署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持证)1项。
(3)主持厅局级(纵向)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4)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竞赛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者省级竞赛二等奖首位,或是在上述竞赛指导人的前三位。竞赛名录参考最新《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目录》列表,不在其中的获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5)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考生报考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二)网上报名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系统开通后,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12:00—5月25日12:00。
3.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进入“博士招生--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报名系统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10位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此号码),考生需返回首页下载报名信息表,否则网上报名不成功。
4.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不予资格审核。
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三)资格审核
1.材料提交方式
(1)校外考生采取“电子报名材料资格审核方式”,考生需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按要求打印、填写、盖章后(附件1、报名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将提交材料原件扫描,按提交材料清单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学院+报考学科+考生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80724595@qq.com。
(2)校内考生可直接将报考材料交至报考学院进行审核。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采取随报随审原则,考生完成报名后,需于报名1天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3.审核结果公布:2025年5月26日,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初审结果。
4.特别说明:
(1)涉及学院签字盖章部分由学院统一处理,其余部分的签字盖章均需考生提前完成后再扫描提交。
(2)考生须按附件1《报名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准备并发送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学校不予资格审核,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缴纳报名费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缴纳报名费,缴费通知见学院后续通知。
(一)报名费:150元(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号)。
(二)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组织参加笔试及综合考核。
七、考核安排
普通招考笔试:2025年5月28日(具体安排见学校后续通知)。
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通过材料评议考核和现场综合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二)材料评议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评议材料成绩满分100分。
(三)综合考核细则及流程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参加综合考核。普通招考考生除综合考核外,需根据学校安排参加笔试考核,笔试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通知。
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通过,时长20分钟,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 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学习经历、前期研究工作介绍、取得成果、对专业的认识;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国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听、说、阅读能力。
2. 面试流程
(1)考生首先英语自我介绍及英语交流测试(2~3分钟);
(2)考生按照本人基本情况、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博士期间科研设想三个方面进行PPT汇报(详见PPT模板),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面试教师提问、交流。
八、总成绩计算办法及排名原则
1.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科研能力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三部分。
2.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科研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3
3. 硕博连读: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4.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材料评议考核成绩*0.5+综合考核成绩*0.5
5. 普通招考: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百分制)×60%+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40%。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外国语成绩×1.5+(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0.75】/3;初试成绩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分别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及专业课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6. 按照总成绩排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分别排队。
九、录取基本办法及流程
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总成绩计算办法及排名原则,共同确认、汇总考核总成绩,优先录取硕博连读,其次“申请-考核”,最后录取普通招考,结合学院招生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十、体检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及复查
(一)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监督邮箱和联系方式
监督邮箱:skdqgyjx@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9-86168261 280724595@qq.com
办公地点:实验楼1C205A
十三、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由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柔性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柔性电子学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