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报销程序:由参保大学生携带身份证到门诊协议医院(校医院)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每学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的,由门诊协议医院的接诊医师开具转诊单并经门诊协议医院盖章同意后转往其它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患者个人垫付,转诊后15日内凭转诊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门诊收费明细,到门诊协议医院进行报销。
2、住院报销程序:住院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并办理挂账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其中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个人一次结清。其余部分由医院跟医保局结算。
3、寒暑假期间异地住院报销程序:寒暑假期间突发急症在家庭所在地就近治疗的同学,应选择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电子发票彩印)、异地就医申请(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住院病案首页(盖章)、费用汇总清单(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医院等级证明(异地医院就医需提供,盖章),到学院负责医保工作的辅导员处办理报销手续。
4、门诊紧急抢救报销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急诊发票(原件、如急诊后转住院需提供住院挂账发票复印件)、抢救费用汇总清单(盖章)、急救病历、异地就医证明(仅限异地门诊紧急抢救提供,单位盖章)。
5、符合以下门诊特殊病种情况的可申请门诊紧急抢救报销:具体指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注:1. 骨折、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写清详细受伤经过,同时附全套住院病历;
2. 骨折取内固定物需提供第一次骨折统筹支付结算单复印件;
3. 学生除在校参加大学生医保外还参保其它种类的医疗保险的,出院后先报大学生医保;
4.电子发票需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申报电子发票报销医疗费用的情况说明”;
5.有关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请至校园网-学工部-学生资助网页,查看《陕西科技大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答》。